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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400-90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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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人應當按填寫要求填寫委托單,并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及可靠性負責。委托單通過審核并被受理后,不能隨意更改。
2.委托人需要將委托單中,用紅色星號標識為必填內容的欄目填寫完整。在查新機構覺得有必要的情況下,委托人需要根據項目內容,真實、完整、準確地向查新機構提供查新項目的背景技術和主要科學技術資料,如委托方拒絕提供,將退回該查新委托,如提供資料不實,造成查新失誤,委托人須負全部責任。
3.委托人提交科技查新委托單后,有義務配合查新人員工作,介紹所委托項目的技術內容,確定檢索主題;在查新過程中,查新人員提出不明事宜時,委托方有義務給予及時解答。
4.委托人不能將兩或兩個以上不同主題(即不具備單一性)的課題作為一個項目申請。對于不具有單一性的含有子課題的復雜課題,委托人應進行分案查新,特別的,委托人不愿意分案的情況下,應該與查新機構協商查新費用。
5.根據《西南信息中心查新中心質量管理規范》要求,我中心出具的查新報告,不對時間先后進行查證,不會給予指定日期的時間范圍性結論,只能按委托日進行檢索。即不對比指定日以前,查新點是否在公開出版物上發表過以及本項目是否早于公開文獻的日期。
6.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要求,科技查新報告不得用于專利糾紛、司法訴訟、爭議仲裁等司法程序。委托人隱瞞相關用途進行委托,所產生的后果由查新委托人自行承擔。
7. 委托人不得篡改或偽造查新機構出具的科技查新報告(含紙質報告、報告電子檔和掃描件),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承擔。
8.按相關要求需要保密的項目,請勿進行在線委托。
9.項目查新實行先付費制度,委托人與查新機構確認查新內容后按收費標準辦理繳款手續后,查新委托方被受理,遇有特殊情況,如加急等,應根據具體收費標準交納加急費。
10.委托人不得干涉查新活動,不得向查新人員施加任何傾向性影響。
11.審核通過并進入查新流程的項目,若委托人提出取消委托,查新機構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退款,已經開始進行檢索的項目,將不予退款。
12.查新結論與費用無關,查新結論為“已見文獻報道”或“不具有新穎性”的,不予退款。
13.科技查新報告完成后,委托人不得隨意要求提出修改。
14.科技查新報告不予補查,只能重新查新。
15.查新周期:國內查新,自收到可以受理的委托單并付款之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算,國內查新5個工作日完成查新報告,國內外查新,自委托生效日起8個工作日完成查新報告。業務繁忙期,我中心保留對時間進行調整的權利。
16.因網絡故障、停電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難以按約定時間提交查新報告的,雙方協商報告的完成時間。
17.關于發票信息的特別提示:(1)我們根據您填寫的信息開具發票,如因填寫失誤造成發票開具錯誤,我們不會受理退換發票以及重新開具發票的要求,請務必認真校對所填開票信息;(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的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請向您單位的財務人員索取最新的開票信息。(4)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們推薦您采用對公轉賬的方式匯款,發票按照匯款單位名稱照實開具;特殊情況下,當您使用私人賬戶付款并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請在系統的賬戶設置下屬的發票信息欄目,下載增值稅專用發票授權委托書,填寫、簽字并加蓋公章之后提交給我們。(5)我單位普通發票實行電子發票,請根據相關指引進行申請和下載。